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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得想哭

来新夏

  最近在报刊上经常刊出一些揭发学术腐败现象的剽窃行为,剽窃
者有学者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也有一些职业撰稿人、爬格子匠、一
般公职人员、奔竞前程者。有抄古人、今人、外国人的。有说与古人
暗合者,有说引证而忘注出处者,有欺负中国人很少认识某国文字而
无所顾忌地洋为中用……形形色色,无奇不有。有识者概称之为“学
术腐败”,但总想不到学术会腐败到哪儿去?充其量不过东抄西袭,
杂凑成文,外以得稿费,内以骄妻儿而已。哪想到经济搭台,文化跟
进;经济腐败,文化学术也不落后,于是非复往日抄而袭之,遮遮盖
盖,东一段,西一节,用自己几句话飞针走线般地缝联补绽起来。而
今,时代在飞速前进,小打小闹落伍了。爽性甩开膀子大干,明目张
胆,剽而窃之,除去换了署名外,其余全锅端,自称保存原貌,学习
不走样。一旦东窗事发,还就摆出一副牛二的架势,憨脸皮厚,了无
愧意。哀莫大于心死,听朋友相告,真让人笑得想哭。祷告上苍,千
万别让我碰上这类冤魂!

  天下事往往不从人意,越怕越躲不开。原来我主编的一份小刊物,
已办了十七八年,从未出过岔子,自己也颇以此自豪。哪料到,冤魂
竟缠到我腿上了。个把月前,一位读者举报我这份刊物上一位女士的
文章与东北一份同样性质刊物所发的文章,除了署名不同外,全文相
同。我生怕是我的作者出错,以十分忐忑不安的心情与这位女士核实,
啊!还好!这位女士不仅当即理直气壮地述说了事情的真相,而且还
极其气愤地表示,要将这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诉诸法律。我办事
总有点“搭糨糊”,就用“饿死不当当,气死不告状”的老道理劝导
这位女士,建议她先向剽窃者们写封信查究一下,如对方道个歉,认
个错,也就大度些,放人一马。这位女士慷慨地接受了我的建议。时
隔一周,这位女士把复信拿来我看,表情有些微尴尬。我意外地感觉
到,我的确老了,落伍了,不明白所谓新新人类的思路。三位作者中
的第二位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学者,他在复信中说:“你在信中提及的
XXX(第一剽窃者)是我的大学同学,此前已多次擅自署用我的名字发
表论文,虽经我多次劝阻,仍然‘屡教不改’。你的论文被盗用也是
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署名的”。看这位第二作者的无奈相,也是哭
笑不得的无辜受害者。

  再看第一作者的复信,真是一副涎着脸的无赖相。奇文共欣赏,
或可当消暑小品。请看他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剽窃行为的,信的开头说:

  “由于我的过失对您造成伤害,我深表歉意。在此我真诚地道一
声:对不起!请原谅!”

  这种油腔滑调的道歉能算真诚吗?接着,他分析为什么剽窃的原
因说:

  “XX(指剽窃者的本业)工作者的地位是低下而不被看重的,舞
文弄墨纯是为了晋升职称,加点工资”。

  明明是全文剽窃,却轻描淡写为“舞文弄墨”,明明是违反学术
道德,硬说是为职称、工资所迫,这真是小偷哲学,偷了东西还振振
有辞诬他人是“逼良为娼”。他竟然不满被他盗用名义的无辜者对他
的批评说:“指责我不该不与他商量就私自加上他的名字,甚至提出
与我绝交”,你多次盗用朋友的名字,而且“屡教不改”,直到这次
大剽窃被发现,你似乎还怪朋友要与你绝交太不够朋友,心中万分委
屈,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事。利令智昏到真让人哭笑不得。

  本来“道歉信”写到这一步,已经够污染耳目了,可是这位剽窃
者还准备“化干戈为玉帛”,又对被窃者写下一段令人作呕的话。信
中说:

  “俗语说:不打不相识,我希望通过此事,您我能相知相交,成
为异地好朋友。我会尽我所能在今后的日子里报答您的宽厚之心,原
谅之举。”

  天啊!如果好朋友都是这样交来的,那世道不是太可怕了吗?偷
了人家财物,还想握手言欢,怎么能恬不知耻到如此地步。孟子说:
“人不可以无耻”,这个剽窃者既敢明目张胆地全文剽窃,又能为自
己的丑行面不更色地侃侃而说,已经不懂得“耻之于人大矣”的人生
起码的道德规范,已经不是让人哭笑不得,而是让人笑得想哭。笑是
耻笑这种人的无行,而接着应该是捶胸顿足地号啕大哭。哭学术道德
的堕落,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人生道德规范怎能如此“斯文扫地”?

中华读书报2000年0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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