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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吴虹飞根本不是《南方周末》的记者

一个知情者

    吴虹飞和黄健翔的口水战好像越搞越大了,虽然我个人感觉黄健翔骂吴虹飞
是“鸡”有点过了,但吴虹飞确实该骂。不过有一点,很多网友都搞错了,其实,
吴虹飞根本不是《南方周末》的记者!

    2006年11月23日的占据《南方周末》两个整版的三篇文章,全部署名“本报
特约撰稿  吴月花”,如果是《南方周末》的记者,则应该署名“本报记者”,
而不是“特约撰稿”。特约撰稿就是请本单位以外的人写的意思。我原来以为
“吴月花”是吴虹飞的本名,后来才知道是吴虹飞老妈的名字,因为她自己说这
篇文章可以使她老妈的名字名垂千古云云。

    吴虹飞其实是《南方人物周刊》驻北京的记者,她被方舟子列入不良记者名
单,就是做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的记者时。但实际上,她早就被《南方人物周刊》
开除了。开除是我们私下的不严格的说法,确切说法大概是“未通过考评,不再
续签劳动合同”。

    南方报业内部对吴虹飞的文章早有很多议论,这次的事情,很多人都对吴虹
飞不以为然,认为她写的报道完全不是站在客观中立的态度上。而且明显对采访
对象有恶意。做记者不应该这样做的。我个人认为,你可以对黄健翔反感,但你
如果写的是报道,而不是新闻评论,那就应该把事实说清楚了就可以,不要搀杂
个人情感。写评论就可以从个人情感出发了。另外,我也极不喜欢吴虹飞的文风,
她写的都是没有主题的、跳跃式的、不知道她要表达什么的文章。以前在《南方
人物周刊》的很多报道也是这样,所以有个前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的记者评价吴虹
飞说:“这是个烂人”。

    有个朋友说,做新闻的把自己做成当事人了。新闻圈子都很忌讳做新闻的反
而自己做了当事人。吴虹飞何以如此?可能因为她《南方人物周刊》开除,准备
转行做其他的,所以利用这个机会炒作一下吧?当然,这只是我的推测。

2006年11月28日晚

(XYS200611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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