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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闻-张之争引发的有意义的题外话

  James

  两周以来,闻-张的师生之争可谓闹得沸沸扬扬。因为本人从事的不是自然
科学,所以不敢乱发言。看了这么久之后,发现随着事件的深入探讨,有些问题
其实已经很明了了,只不过现在双方所持的立场不一样,利益也不同,各自坚持
原有的立场也就不奇怪了。我们可以预计,事情闹到这个地步,双方已经回不去
了——师生一场,最终反目成仇,令人惋惜。

  但在这深入的探讨中,我发现,也有有意思的话题值得再说,也有流露出蛛
丝马迹的事情需要让人去想一想。本文不想过多涉及闻-张的具体事件和他们本
人,只是泛泛而谈,题外话而已,但还是觉得有意义,所以在此说上一说。

  一

  作为从事人文科学研究的本人来说,在这场讨论中,我一直在考虑的一个问
题是,假如这事发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会如何?假如闻-张都是,比如说,从
事的都是文学研究,那会发生怎样的情况呢?

  在国内,一般而言,除了导师研究经费少乃至没有,所以一般不给学生提供
研究经费,而学生一般也不用做复杂的实验而外,人文社会科学的导师在培养硕
士和博士的模式和方法上,大体没什么两样。那么,我的问题是:

 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导师是否能像自然科学的导师那样,按惯例,在学生刚
进校门的时候,就跟他们说,你在今后读书的若干年内所做的一切研究,将来要
发表文章,我都必须有署名权,甚至我必须是第一作者(人文社会科学更多讲究
的是第一作者)呢?

  (写到这里,我想到了一件事:我过去的一位从事工程研究的同事(教授,
博导),甚至曾经跟我说过,除了署名权之外,他每年在学生入学的时候还对学
生说,“你的硕士或博士论文,在毕业后一年内若不发表,论文的成果就彻底归
我。”我问,归你是什么意思?他说,“我就可以用来发表,或是需要的时候,
就送人。”——当然,这是私人之间的谈话,不足为凭。——但导师对学生论文
及未来成果的主宰方式,由此可见一斑。)

  自然科学讲究的是:你做的是我的课题;idea是我的;思路是我的;研究方
法是我教给你的;实验室是我的研究团队或是课题组的;研究经费是我给你的;
——当然,如果前面的全都没有也没关系,我也可以说,文献是我整理的,或者,
你每周、每两周参加我们的课题讨论或是seminar,所以我有当然的署名权。也
就是说,我只要占有其中任何一项,我就可以当然享有署名权。

  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,学者们是否可以如法炮制呢?

  要知道,现在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,有多少学生(包括硕士和博士)的论
文真正是自己的idea,自己的思路,自己的研究方法呢?有了这三条,一个导师
还不能有署名权吗?

  也许是我见识少与国内学术界接触不多吧,我感到,在国内的人文社会科学
的学术界,好象大家都不怎么这么去做——即不会对学生提出如此署名权的要求,
更不会提出对学生论文成果的垄断要求。

  我在想原因的时候想,也许是自然科学界的习惯或是说惯例使然吧?

  但再仔细想想,若仅只是习惯或是惯例,那对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导师来说,
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?

  同样是对人类智慧和人类进步的贡献(大小暂且不论),为什么自然科学领
域的学者教学生就可以算是贡献,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导师教学生就只能做奉
献?

  这个问题困惑我多年了,写在这里,请教各位方家。

  二

  今天看到了署名为“王岩”所发布的文章《对“有事说事”所述部分事件的
回复》(从文章中看,王岩先生并不想被牵涉到这场讨论之中,本人为提到王先
生先此致歉),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:

  “有事说事”所指的退学的上海水产大学的教师是我的爱人,闻韧教授曾邀
请我作为我爱人博士指导小组的成员,因此我了解我爱人学习和退学的全过程。

  (本人无意在此得罪王先生,只是借话说话而已,多有得罪,抱歉抱歉。)

  我实在不了解国内外的自然科学领域,对国内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也不太了
解,但我想问的是:

  一个人可以作为自己爱人或是亲人的指导教师或是导师组成员,去参与指导
工作和答辩吗?

  按我的一般设想,自己的爱人或是亲人、亲属,比如儿子和女儿,比如兄弟
姐妹,等等等等,若是导师,那答辩的时候,还不是自然而然要通过?道理很简
单,答辩组成员都会知道这层关系,还有人会去认真对待答辩吗?再者说了,答
辩不通过,这导师的爱人学生,回家会让你有好日子过?!

  作为导师组成员,道理同上。

  当然,我不是在这里质疑真有这种情况的专家学者——无论是作为亲人的导
师,还是那些明知道要参加指导和答辩的学生就是导师的亲人的学者——的人品
和对待学术的态度,我只是从一般人性弱点的角度、或者说是从发生这种情形的
可能性的角度出发,来谈这个问题的。

  写到这里,让我想到了我小时侯听到的(在那个时候的小孩子听来是)最黄
色的一句话了。

  这句话的背景是这样的:我小时候的流行歌手是张振富和耿莲凤,一对男女
二重唱的优秀歌手。当时几个大人在闲聊天,说起了这一对歌手,说,据说张-
耿二人是夫妻(本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否属实——也没有兴趣去查,也觉得没有
必要去查),然后,一位大人就说了:“这多好,俩人唱歌遇到的问题,在被窝
里就都解决了。”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几个大人的笑声——可能是因为自己太小
吧,所以,大人觉得当着不懂事的孩子面说这个也没什么。——但顺便说一句,
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这话不好,对人太不尊重。

  但若将这个刻薄的话用回到我要问的问题“自己的爱人或是亲人能做自己的
导师吗”上来时,理智地想一下,就会发现“导师指导自己的爱人/亲人读学
位”,这其中的确可能存在着问题。

  我记得新语丝上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,今天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我还特意
去把它给谷歌出来了,又看了一遍,发现署名为“想知道答案”所写的就是这样
的一个案例: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徐有志教授挂名指导自己女儿获得硕士学位。文
章最后在问:这算不算学术腐败?

  我不知道答案,也未见有人对此做出解答。

  所以,我同样把这个问题放在这里,请各位方家指教,以解我之不惑。衷心
感谢。


  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11:40
  于西雅图

(XYS200708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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