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ys.dxiong.com)(xys.3322.org)(xys.freedns.us)◇◇

  尽快纠正因揭露海灯而受到不公正判决的“敬永祥案”

  文有仁

  四川日报敬永祥同志由于1988年揭露海灯法师“神话”被起诉并被不公正判
决败诉,迄今有关法院仍未纠正此案。近日笔者收到了他寄来一份要求解决此问
题的材料。

  海灯法师是20世纪70年代末被炒热的。海灯原名范云生、范无病,1902年生
于四川江油,原来是四川江油县重华场镇一个民间武术家,自称有“二指禅”、
“一指禅”功(用两个或一个手指头撑在地上倒立)。1979年香港和四川两家制
片厂拍摄《四川奇趣录》纪录片,其中有海灯“二指禅”一个短镜头(是用绳子
把他两脚倒吊在横梁上拍摄,再加以特技处理制成的)。海灯名声大振,并自称
曾是“嵩山少林寺武术教师”,善于“少林内功”,治好过肿瘤,以后又被宣扬
成“少林活佛”。严新曾拜海灯为师,后来成了“气功大师”,自称能发功治癌、
治艾滋病,曾发功扑灭大兴安岭火灾,从美国发功改变北京某大学实验室某些物
质的分子性状等等。海灯于1989年1月10日病逝。

  1988年12月14日、25日,新华社两种内部参考刊物先后刊登了敬永祥写的对
海灯法师武功提出不同看法的稿件。1988年,敬永祥又在一些刊物上公开揭露海
灯。海灯的弟子范应莲1989年8月以此内参向成都市中级法院状告敬永祥严重侵
害海灯及其本人的名誉。1990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致四川高院《复函》说:
“不宜追加新华通讯社作为被告参加诉讼。”此案在社会上,在科普界引起强烈
反响,人们纷纷在报刊上撰文声援敬永祥。成都中院1991年5月首次就此案开庭,
拖到1993年5月29日才作出一审判决,判敬永祥在报纸上为海灯和范应莲恢复名
誉并赔礼道歉,赔偿范应莲损失4000元。敬永祥不服,随即向四川省高级法院上
诉。1998年4月,著名作家张扬的72万字报告文学《海灯神话》公开出版,以大
量详实的事实揭露海灯,并批评成都中院在敬永祥案中的做法。这年8月17日,
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,撤销一审要敬永祥赔4000元和赔礼道歉的判决,但仍判决
敬永祥为海灯“恢复名誉”。8月24日,敬永祥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
了申诉状。1999年4月8日,成都中院发出“执行通知书”,敬永祥在通知书上写
了“我决不执行这荒唐的判决”的字样。

  1999年4月,成都电视台连续4天播放揭露“海灯神功”的长达90分钟的专题
片。2000年11月28日,敬永祥因质疑“海灯神话”在北京被授予“反伪科学突出
贡献奖”。

  《人民日报》2001年7月26日发表长篇报道指出,“神话已经打破,执法必
须公正,一些专家学者呼吁尽快复查‘海灯案’。”“四川日报社党委对‘海灯
案’也有鲜明的态度,党委认为,‘敬永祥当初所写的内参和报告文学的思想政
治观点是正确的,具体事实是真实的,他对新时期出现的愚昧迷信现象较早敲响
了警钟,表现了一个新闻工作者高度的政治责任和远见卓识。’”全国记协副主
席、四川省政协常委姚志能和全国人大代表、四川日报社社长李之侠发表公开谈
话,要求复查“海灯案”。著名律师张思之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也指出,
敬永祥对海灯的揭露应受到免责保护。该报的《编后》强调,“依法复查、纠正
‘海灯案’,除了在法律上还敬永祥一个清白,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
以外,重要的是让那些与诸多‘大师’出笼有关的部门和个人,深刻反思自己的
所作所为及其应当承担的责任。”

  2001年4月5日中央电视台在“新闻调查”栏目推出“海灯神话”特别节目指
出,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对此案的错误判决,助长了当时“大师”现象和弄
虚作假现象。敬永祥寄来的材料指出,2001年11月20日四川省高院复函敬永祥说:
“你的申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立案条件,请息诉服判。”与此同时,成都市
中院强行从敬永祥的工资中扣取100元“执行费”;范应莲向四川绵阳市中级法
院起诉中央电视台“侵害名誉权”,理由是敬永祥已被法院判败诉。中央电视台
对受理范应莲诉央视案的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,绵阳市中院、四川省高院先后裁
定,同意此案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处理。北京一中院2002年11月13日开庭审
理。范应莲没有出庭。央视胜诉后,敬永祥据此又多次申诉,申诉迄今仍然石沉
大海。

  人民日报2001年7月26日的文章强调:“现在是依法复查‘海灯案’,还敬
永祥一个清白的时候了。”看来这句话现在还有必要再次强调。

(XYS20040329)

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ys.dxiong.com)(xys.3322.org)(xys.freedns.us)◇◇